食品中水分測定
1 原理
食品中的水分一般是指在100℃左右直接干燥的情況下,所失去的物質的總量。直接干燥法適用于95-105℃下,不含或含其它揮發物質甚微的食品
2 試劑
2.1 6N鹽酸
量取100mL鹽酸,加水稀釋至200mL
2.2 6N氫氧化鈉溶液
稱取24g氫氧化鈉,加水溶解并稀釋至100mL
2.3 海砂
取用水洗去的海砂或河砂,先用6N鹽酸煮沸0.5h,再用水洗至中性,再用6N氫氧化鈉溶液煮沸0.5h,用水洗至中性,經105℃干燥備用。
3 分析步驟
3.1 固體樣品
取潔凈鋁制或玻璃制的扁形稱量瓶,置于95-100℃干燥箱中,瓶蓋斜支于瓶邊,加熱0.5-1hr,取出蓋好,置于干燥器內冷卻0.5hr,稱量,并重復干燥至恒重。稱取2.00-10.0g切碎或磨細的樣品,放入此稱量中,樣品厚度約5mm,加蓋,精密稱重后,置95-100℃干燥中,瓶蓋斜支于瓶邊,干燥2-4hr后,蓋好取出,放入干燥器內冷卻0.5hr后稱重,然后再防入95-100℃干燥箱干燥1hr左右,取出,放入干燥器內冷0.5hr后再稱重, 至前后兩次重量差不超過2mg, 即為恒重。
3.2 液體樣品
取潔凈的蒸發皿,內加10.0g海砂及一根小玻棒,置于95-105℃干燥箱中,干燥0.5-1.0hr后取出,放入干燥器內冷卻0.5hr后稱量,并重復至恒重,然后精確稱取5-10g樣品,置于蒸發皿中,用小玻棒攪勻放在沸水浴中蒸干,并隨時攪拌,擦去皿底的水滴,置95-105℃干燥箱干燥4hr后蓋好取出,放入干燥器內冷卻0.5hr后稱重,然后再放入95-105℃干燥箱中干燥1hr左右,取出,放干燥器內冷卻0.5hr后再稱量,至前后兩次質量不超過2mg,即為恒重。
4 結果表示
X=100(m1-m2)/(m1-m3 )
式中: X:樣品中水分含量,%
m1:稱量瓶(或蒸發皿加海砂玻棒)和樣品的質量,g
m2 :稱量瓶(或蒸發皿加海砂玻棒)和樣品干燥后的質量,g
m3 :稱量瓶(或蒸發皿加海砂玻棒)的質量,g